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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将履职尽责

发布者:[ltqyxh]  发布时间:[2019/06/19]  阅读:2457
  

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将履职尽责

2019年6月18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联合组织的全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大会在呼和浩特市锦江国际酒店召开。自治区工商联、法检两院、盟市工商联、盟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直属商协会负责人、法律顾问等140人参加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吴铁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庆禄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综合部部长李阳、宣传推广部副部长何佳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现场

本次会议为期两天,旨在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司法厅关于印发<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会上宣读了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函和批复,并为45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颁发了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牌匾。

 

为有关商协会颁发牌匾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吴铁城强调,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调解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拓展和延伸。推进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的重要实践,是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自治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把握推进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大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成效这三项原则,充分认识推进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任务落实,不断提高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吴铁城讲话

自治区工商联秘书长赵庆禄在讲话中,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指出开展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制度、工作特点以及重要的政治站位和经济意义。第一要深入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第二要明确思路,突出重点环境,扎实推进商协会调解工作全面展开,第三练好内功,完善协同机制,努力为做好商协会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赵庆禄秘书长还明确了下一步商协会调解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一是要将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盟市各级工商联要积极推进商协会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将调解工作向乡镇(苏木)、村(嘎查)推进;二是要加强商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培养,不断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调解工作要尊重双方当事人,按照平等自愿原则进行调解,确保调解工作的合法性。

 

自治区工商联秘书长赵庆禄讲话

会上,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处处长门德巴雅尔宣读了关于自治区工商联给45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备案的复函,自治区总商会副会长程晓虎宣读了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总商会等45家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批复,参会领导为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等45家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协会颁发人民调解委员会牌匾,并为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会长周勇颁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任命书。

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牌匾

 

协会会长周勇被任命为内蒙古自治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此次授牌标志着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正式成立,具有行使人民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委员9名,主要负责调解发生在会员之间、会员企业与职工之间、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之间、会员与其他单位之间或人员之间的纠纷,以及其他适合人民调解的民间纠纷,通过大力推进协会人民调解工作,将有效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又一重要途径,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