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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区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发布者:[ltqyxh]  发布时间:[2022/01/19]  阅读:2155
  

2021年全区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2年1月1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志峰,对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发布。

2022年1月18日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志峰

2021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区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不动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有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好于预期,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1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首次突破2万亿元,达20514.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3%,两年平均增长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25.2亿元,同比增长4.8%,两年平均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9374.2亿元,同比增长6.1%,两年平均增长3.6%;第三产业增加值8914.8亿元,同比增长6.7%,两年平均增长2.8%。

一、粮食产量再创新高,农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

粮食生产实现“十八连丰”,全年粮食产量768.1亿斤,比上年增长4.8%,连续4年超700亿斤。粮食单位面积产量743.8斤/亩,较上年亩产增加28.8斤。生猪产能持续恢复,肉牛肉羊产业提质增效。猪牛羊禽四肉产量270.3万吨,比上年增长3.7%。其中,猪肉67.4万吨,增长9.8%;牛肉68.7万吨,增长3.7%;羊肉113.7万吨,增长0.6%。奶业振兴稳步推进。牛奶产量673.2万吨,增长10.1%;奶牛存栏143.4万头,增长10.9%。畜牧业生产实现“十七连稳”,“奶罐”、“肉库”名副其实。

二、工业生产运行平稳,制造业支撑作用增强

2021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0%,两年平均增长3.3%,总体延续恢复增长态势。37个行业大类中,31个行业实现增长,增长面83.8%,连续两个月超八成。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3.4%,制造业增长1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3%;制造业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支撑作用增强。支柱产业拉动作用明显。能源工业、化学工业、冶金建材工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合计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5.4个百分点,拉动作用占近九成。新产业新产品迅速成长。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0.2%,高新技术业增长22.4%。化学药品原药、单晶硅、风力发电机组和汽车产量分别增长30.2%、72.4%、120.2%和88.2%。能源增产保供成效显著。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原煤10.4亿吨,比上年增长2.7%,为全国煤炭供应做出应有贡献;发电量5952.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7%。工业企业效益大幅提高,行业增长面持续拓展。2021年1-11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066.4亿元,同比增长1.5倍,两年平均增长45.8%;37个工业大类行业中,25个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加,增长面达67.6%。

三、服务业总体稳步恢复,重点行业拉动作用显著

2021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3.5%,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1.7%。1-11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7%,实现扭亏为盈。从行业看,规模以上服务业10个行业门类中,8个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较上年同期增加5个。从企业层面来看,57.8%的企业实现收入增长,较上年同期扩大18.9个百分点。支柱行业拉动作用显著。铁路运输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3%,拉动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新兴服务业较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3%。

四、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高技术产业投资增势良

2021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9.8%,两年平均增长4.0%,有效投资稳步扩大。三次产业投资增速回升。第一产业投资增长2.4%;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1.1%,其中工业投资增长21.1%,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3.7%;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4%。民间投资持续向好,比上年增长14.4%,快于全部投资4.6个百分点,拉动全区投资增速7.5个百分点,投资主体活力持续显现。高技术产业投资增势良好,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68.9%,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10.4%。基础设施投资实现增长,比上年增长0.2%,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10.5%。重大项目支撑有力。全年全区重大项目(指政府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项目和企业投资规模亿元以上项目投资比上年增长10.4%,高于全部投资增速0.6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重大项目投资增速持续高位运行,比上年增长31.7%,拉动全区重大项目投资增速5.6个百分点。

五、消费市场恢复态势较好,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

2021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060.3亿元,比上年增长6.3%,两年平均增长0.1%,恢复到疫情前同期水平。分城乡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2%。基本生活类商品支撑有力。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和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0.8%、4.5%、21.5%和14.8%。升级类商品增势良好。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增长25.0%,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0.8%,书报杂志类增长53.2%,新能源汽车增长1.9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1.5%,连续7个月保持两位数的增速。网络零售蓬勃发展。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03.6亿元,比上年增长18.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36.3%。

六、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环比涨幅回落

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2021年,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9%,物价调控目标顺利完成。其中,城市上涨0.8%,农村上涨1.1%。工业生产者价格高位运行,但环比价格涨幅继续回落。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上涨28.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28.0%;12月份当月价格较11月份分别下降6.2%和4.3%。

七、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居民消费支出继续改善

2021年,全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108元,比上年增长8.3%,两年平均增长5.7%。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377元,增长7.3%;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37元,增长10.7%。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2,较上年缩小0.08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稳步提升,居民消费需求逐步释放,消费支出得到改善。2021年,全区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658元,比上年增长14.5%,两年平均增长4.5%。从消费结构上看,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部实现正增长。

总的来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在攻坚克难中砥砺前行,经济运行符合预期、好于预期,成绩来之不易。但也要清醒看到,全区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不协调,面临的风险挑战还在不断上升,稳定经济基本盘任务依然艰巨,需付出更多艰苦努力。下一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推深做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注:

1)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0年,内蒙古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17258.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0.2%。

2)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3)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行业分类标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指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城镇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包含原口径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加上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

6)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统计范围: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调查方式: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7)商品房销售额: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

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9)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1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11)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包括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roducer Price Index for Industrial Products,简称PPI)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反映工业企业产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的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反映工业企业作为中间投入产品的购进价格的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

1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

1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


附图:

2021年1-12月内蒙古主要经济指标走势图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